2018年阜寧縣駐城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方案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師交流,緩解駐城部分中小學師資緊缺問題,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公開選調部分學科教師。
一、選調單位、學科、崗位及人數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全縣農村在編在崗小學、初中教師(含普通中學初中部教師)。
三、報名條件
所有報名人員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在我縣農村工作,教齡滿5年(含頂崗年限,2013年9月1日前工作);
2.2017-2018年度所任教學科的教學實績居中游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3.近3年(2015.9.1-2018.7.1)每年病事假累計都不超過15天。
4.必須有與報考學段對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
四、選調程序
1.組織報名
時間:2018年8月7日— 9日(上午8:30-11:30,下
午3:00-6:00)
地點:阜寧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203室
注意事項:
①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并可跨學科報考,但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農村小學、農村初中、頂崗選調一個學科崗位。
農村小學的在編在崗人員,只能報考面向農村小學的選調學科崗位;
農村初中的在編在崗人員,只能報考面向農村初中的選調學科崗位;
九年一貫制學校的教師可結合自己任課情況進行報名;
借用人員在編制所在學校報考相應的選調學科崗位;
面向頂崗人員的學科崗位,由實小、附小集團參照上面的四個報名條件,按照《2017年縣城小學選調優秀頂崗教師考核方案》進行考核,確定考核分。凡符合條件申報優秀頂崗計劃的人員須參加駐城選調考試,最后依計劃、分集團、分學科(按頂崗時任教的學科確定)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調人選;面向優秀頂崗人員的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 = 學校考核分×70% +選調考試成績×30%(總成績計算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如遇自動放棄的,可在頂崗考核優秀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2.需提供的材料
①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樣式見附件2),須由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②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張。
3.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組織資格初步審查。經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于8月12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考試
考試方式為筆試,主要考查學科專業素養。卷面總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線。
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
5.確定選調對象
①根據選調計劃分學段、分學科按總分從高到低順序分別確定錄用人員;總分相同的,按《阜寧縣2018年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選崗細則》實施。
②由縣教育局對擬選調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中出現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選調資格。
③錄用順序。各學科擬選調人員確定后,分別按中、小學報考人員的總分排序,依次選崗(頂崗計劃除外)。
6.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如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替補。
7.辦理相關調動手續。選調到的學校如果沒有空缺崗位,被選調的人員實行高職低聘;鄉村教師類職稱未滿服務年限的在縣城學校不能聘用到現有崗位。
五、紀律監督
整個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阜寧縣紀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組全程參與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5-89716809(縣教育局)。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本公告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縣城中小學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附件2:學校同意報考證明的樣式
附件3:阜寧縣2018年公開選調中小學教師選崗細則
阜寧縣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