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廣泛吸引人才,增強干部隊伍活力,更好地促進我區衛生事業發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東茂名濱海新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聘衛生院業務副院長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東茂名濱海新區(以下簡稱濱海新區)東毗陽江,西臨湛江,面向南海,背靠我國大西南和中南地區,地處泛珠三角、大西南經濟圈、中南經濟圈的交匯點和重疊核心地帶。濱海新區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港口資源得天獨厚,特色旅游品牌享譽全國。詳情可登錄廣東茂名濱海新區政務網(http://www.mgs.gov.cn/)了解。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
電城鎮中心衛生院業務副院長2名,博賀鎮衛生院業務副院長1名,龍山衛生院業務副院長1名。
三、報名范圍
全國衛生健康系統內符合條件的在編在崗人員。
四、選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貫徹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履行**醫院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熱愛醫療衛生事業;
2.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熟悉醫療衛生行業發展情況和相關政策法規,熟悉醫院管理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能力;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4.須為一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事業編制人員,具備主治醫師及以上職稱,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相關專業;
5.近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齡45周歲以下(即1975年5月12日后出生),具有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1970年5月12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且在影響期內的;
4.由于個人原因,導致單位重大經濟損失或社會影響惡劣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按照茂名市有關規定辦理人事調動手續,納入茂名濱海新區衛生健康系統事業編制和人事管理,享受**規定的薪酬待遇。具備主任醫師職稱的人員每月發放人才補貼10000元,具備副主任醫師職稱的人員每月發放人才補貼5000元,補貼期限暫定為3年。
六、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報考人員自行下載《茂名濱海新區公開選聘衛生院業務副院長報名登記表》(附件1)進行填報,并把報名表及報名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protected]。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28日下午17:00(報名時,請將文件壓縮包命名為:選聘衛生院副院長+姓名)。
2.報名需提供材料:①《茂名濱海新區公開選聘衛生院業務副院長報名登記表》(附件1),并在“報名人簽名”處親筆簽名)、②身份證(正反面)、③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④學歷和學位證書、⑤主治醫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⑥近三年年度考核(2018-2020年)登記表、⑦經歷材料(獲獎證書、發表論文復印件、援藏援疆援鄂、扶貧等)等有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報名者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并對報考人員的專業知識結構、任職經歷、崗位匹配程度等進行綜合考量。按計劃招聘人數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對象。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將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按照順序排列好參加現場資格審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證件(證明)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現場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面試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本次選聘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考核,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水平。
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應聘者的面試成績,按招聘人數由高至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如末位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則抽簽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六)公示和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廣東茂名濱海新區政務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人事調動、聘用及任職等手續。聘用人員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另行調整工作崗位。
七、其它事項
1.在現場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出現崗位空缺的,經選聘工作小組研究后,可視情況進行遞補。
2.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3.被聘用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提交相關材料和報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否則視作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4.本次選聘的面試成績保留一年,選聘工作小組可視情況從面試人員中繼續選聘人員。
八、防疫要求
1.考生應當自覺服從招聘舉辦單位和招聘點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衛生防疫工作的,不得進入招聘現場,視為放棄資格。
2.考生須在粵省事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使、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來粵方式等情況。須持有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的考生,方可參加線下公開招聘活動。所有考生進入招聘現場,均應主動出示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接受體溫檢測,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并全程正確佩戴口罩。
3.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出院后須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提供考前14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1)考生所持的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內核酸檢測陽性;(3)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陽性;(4)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九、組織管理
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局會同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局成立選聘工作小組,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聯系方式: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局,聯系電話:羅小姐,0668-5331039
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局,聯系電話:郭先生,0668-5331336
本公告**終解釋權歸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局、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局所有。
附件茂名濱海新區公開選聘衛生院業務副院長報名登記表.docx
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局
廣東茂名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局
2021年5月12日
來源:
http://www.mgs.gov.cn/ywdt/gsgg/content/post_8831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