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鹽城市公安局招聘新聞宣傳崗位文職輔助人員簡章已發布,公開招聘新聞宣傳文職輔助人員2名,報名時間:2018年7月10日前。現將其發布如下:
鹽城市公安局招聘新聞宣傳崗位文職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鹽城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聞宣傳文職輔助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簡章所稱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共招聘2人,從事新聞采編和新媒體運維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志愿從事公安新聞宣傳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具有較強的創意思維、創新能力和工作主動性、團隊合作意識。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素養較高,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5、本人和近親屬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崗位條件
1、新媒體運維1名。新聞傳媒、新媒體應用及與其相關專業;熟悉掌握微博、微信運用維護,精通h5制作、動漫制作、視頻直播技術;有新媒體運維經驗者優先。
2、新聞采編1名。中文或新聞相關專業,文字功底較好,有成功的新聞報道作品;有新聞采編經驗者優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被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3、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存在勞動糾紛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借貸擔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審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員和近親屬有參加非法、邪教組織等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報名者填寫《鹽城市公安局招聘文職輔助人員報名表》,2018年7月10日前發送至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如有相關作品可一并發送。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須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相關作品到鹽城市公安局新聞中心(鹽城市公安局平安路9號)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三)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領取筆試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四)面試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畢業(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簽字的報名表一份。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招錄資格。
筆試合格者,按崗位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
(五)體檢
按招聘崗位人數,依據個人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人員。
(六)政審
體檢合格者參照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標準執行進行政審。
(七)錄用
政審合格者為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用工模式,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五、待遇
(一)聘用人員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崗位職責要求,以及鹽城市公安局新聞中心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經崗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按照注重實干實效實績的導向要求,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為3000元左右。上述工資不含五險一金,聘用人員若在工作中高質量超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將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另行兌現獎勵。
本簡章由鹽城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盧警官
聯系電話:0515—83220555
附件: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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