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6名。
一、選調職位
法官助理崗位6名
二、選調范圍
面向江蘇省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2.忠誠干凈擔當,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4.未受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
5.近三年公務員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8.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選調:
①具有《公務員法》、《法官法》等規定的任職回避情形的;
②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紀律機關審查或者監察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③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④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
⑤其他不宜選調的情形。
(二)法官助理崗位條件
(1)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或者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優先選調:
①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學位的;
②在法院擔任法官助理或書記員三年以上的;
③近三年有省級及以上調研成果、案例分析、應用法學論文等三類獲獎作品(不包括信息、宣傳作品)或者省級法學期刊發表作品的。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或郵寄報名兩種方式(可任選一種)。
1.現場報名:報名人員攜帶相關報名資料,于2020年9月22至10月10日之間的工作日到現場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報名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郵寄報名:報名人員在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網站下載報名登記表填好后,將表格電子版和其他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掃描件于2020年10月10日前發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并于上述規定時間內將相關報名資料用快遞寄出(以郵戳為準)。
3.現場或郵寄報名地點: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四樓政治部(郵址: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新都西路5號;郵編:224000;聯系電話:0515-88425055;聯系人:周女士)。
4.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從網上下載填寫的《2020年鹽都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公務員登記表》或《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復印件;
(5)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4張);
(7)原職務任命文件;
(8)工作經歷證明;
(9)主要工作成果(如調研文章、案例分析、應用法學論文等)、表彰獎勵證書或文件以及能夠證明本人工作業績的其他有關資料的復印件(一式兩份,報名資料恕不退還,代為保密。報名者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
依據選調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選調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比例不低于1:3,若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縮減選調計劃。
(三)筆試
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總分為100分。
(四)面試
按照選調計劃1:3的比例,根據筆試得分,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面試初步人選。面試總分100分。
(五)考察
根據面試和筆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原則上按照選調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工作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前被考察人員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六)體檢
根據綜合考察情況研究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體檢執行《(試行)》。
(七)公示
綜合考察人選的考察情況和人崗相適度等因素,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可依次遞補。
(八)調動任命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者所反映問題不實的,按公務員調動程序辦理調動,并按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任命手續。最終選調人員在本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貫徹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組織紀律進行,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監督。派駐紀檢組監督電話:0515-68829932;聯系人:顧女士。
本次選調將電話告知各環節入圍人員。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報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