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鹽城市鹽都區部分區級機關公開轉任工作人員工作公告
為拓寬選人視野,優化區級機關人員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鹽都區區級機關公務員公開轉任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和隊伍建設需要,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鹽都區部分區級機關公開轉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轉任職位
職位詳情及要求見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
區內外已進行登記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轉任后人員編制性質按轉任職位要求確定。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現為機關中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公務員報考參照管理職位的,轉任后按規定不再保留公務員身份。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現任一級科員及相當層次職級,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可以放寬至四級主任科員及相當層次職級。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7、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經歷;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錄用的選調生、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5年(含試用期);沒有規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日期為2021年11月29日。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要求。
9、具備轉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轉任: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內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公開轉任原則上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各相關機關(單位)相關職能科室,詳見附件1。
如需要郵寄報名的,需事先征求擬轉任單位同意,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相關報名資料用快遞寄出(以郵戳為準)。
(二)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鹽都區部分區級機關公開轉任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
3、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4、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須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工作經歷證明。
6、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7、編制性質證明。
8、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本地組織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10、轉任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
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報考人員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除須提供上述有關報名材料以外,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委托書及其他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三)資格審查
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不得重復報考其他職位。資格審查后,每個職位報考人數與轉任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轉任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
五、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政治理論、業務知識和文字綜合能力等,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轉任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二)面試。總分100分,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能力。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職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辦法計算考生的考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考試成績相同,則按面試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出名次。
六、考察
考察由區委組織部牽頭,轉任單位派出考察組具體實施。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轉任職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轉任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考察時須征求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
考察采用量化計分的辦法,具體參照《鹽城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差額考察量化比選實施辦法(試行)》實施。
七、集體研究
綜合職位要求、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和考察量化得分情況,用人單位黨委(黨組)集體討論研究提出擬錄用人選和遞補人選順序,報區委組織部同意后,按轉任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八、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規定、標準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個人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第七條確定的遞補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擬錄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轉任條件的,取消轉任資格。
十、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轉任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公開轉任紀律,秉公辦事,陽光操作,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如發現弄虛作假或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取消相關報考人員的轉任資格,并對有關當事人給予嚴肅問責處理。
監督電話:0515—88426201、88425005。
中共鹽城市鹽都區委組織部
2021年11月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