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濱海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原則
1、本次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名;
2、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方式,實行體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擇優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2、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服務意識、保密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服從管理;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間出生),其中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其中退伍軍人可放寬到高中學歷以上,退伍軍人、本科以上學歷及黨員優先;
6、身心健康,形象端正,無紋身、染發行為,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各種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無使用精神類藥物病史,無警務輔助人員崗位限制的相關疾病或缺陷;
7、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能吃苦耐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能夠履行保密義務、接受保密監督;
8、無違法犯罪行為記錄,無不良行為記錄,無吸毒史,無不良嗜好,經審查適合在警務輔助人員崗位上工作的。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廣西公務員
招聘主要程序分為報名、考試、體檢、試用與聘用四個環節,招聘工作由濱海縣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6月25日至7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
濱海縣人民法院414辦公室。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報名工作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學歷證書、有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名時需填寫報名表;
(3)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4)報名身份信息與體能測試、面試時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須一致;
(5)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全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總分為100分,分為體能測試和面試,分別占總分的40%、60%。
1.體能測試(分男子組、女子組)
男子組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合格成績為13秒10)、縱跳摸高(合格成績為2.65米)、1000米跑(合格成績為4分25秒);
女子組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合格成績為14秒10)、縱跳摸高(合格成績為2.30米)、800米跑(合格成績為4分30秒);
體能測試每項合格成績計60分,滿分100分,其中往返跑每減少1秒,加5分,縱跳摸高每增加0.1米,加5分,1000米、800米跑,每減少10秒,加5分。
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試過程中如發現有替考等作弊現象,立即取消應聘資格。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能按時參加測試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生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高校招聘
(三)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費用按照醫院的收費標準由應聘人員自付,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試用與聘用
體檢合格后,根據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前5名由我院試用,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勞動關系及待遇
內蒙古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濱海縣人民法院為用工單位,社會人力資源機構(勞務派遣公司)為用人單位。錄用人員與社會人力資源機構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勞務派遣。錄用人員待遇按濱海縣人民院有關規定執行,錄用后按聘用人員工作制度統一管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凡明天
咨詢電話:0515-68896020
見習生
七、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要求以及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及其它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招聘單位聯系;
2、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八、紀律監督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2、縣紀委監委第十四派駐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監督。
本公告由濱海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濱海縣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