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督促各部門及崗位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 根據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分解,組織檢查,落實并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3. 負責首營企業、首營品種及首營客商的資質審核,必要時會同業務部門實地考察供貨企業的質量保證能力情況,確保從合法的供貨單位購進合法和質量可靠的藥品。
4. 組織建立健全企業所經營藥品包括質量標準等內容的質量檔案,規范企業質量記錄和憑證的管理。
5. 指導并監督采購、收貨、驗收、儲存、養護、銷售、退貨、運輸等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工作。
6. 負責藥品一般質量事故、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7. 負責制定年度質量教育培訓計劃,協助人事部開展公司員工藥品法律、法規及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等方面的培訓。
8. 負責組織開展質量體系內審工作,并監督、檢查相關部門整改完成情況。
9. 負責組織對供貨企業和購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10. 負責本部門員工崗前培訓、素質培訓、專業培訓,并進行績效考評,開展對下屬的作業技能及理論知識培訓。
任職資格
1. 藥學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執業藥師資格;
2. 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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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藥·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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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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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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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寧市長春路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