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9-01-28 00:03:37 關注:23148次
根據《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湖委辦〔2004〕9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有關精神,經核準,湖州師范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輔導員招聘人數10人。
三、招聘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較強的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遵紀守法,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及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具備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的能力。
2.具有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寬口徑知識儲備,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關學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礎知識,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掌握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相關理論和知識,掌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實務相關知識,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
3.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9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其本科學歷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并取得學士學位,國內學生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具有國(境)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研究生學制應不少于2年。非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有一年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可以報考(符合此條件的湖州市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需并取得本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所有人員到崗后需入住學生公寓滿2年。
5.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湖州師范學院2018年輔導員崗位招聘計劃》(附件1)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
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16日止。《湖州師范學院2018年輔導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材料掃描件(需要有證明人簽字和單位蓋章,以pdf格式遞交)、個人簡歷等應聘材料(郵件須以“姓名+學校+應聘的輔導員崗位類別”形式命名)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輔導員崗位類別詳見《湖州師范學院2018年輔導員崗位招聘計劃》(附件1)。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二)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應聘材料的內容進行資格初審,于4月中旬在學校網站公布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名單,并通知筆試時間和地點。未接到考試通知的人員,可來電查詢原因。
(三)筆試
滿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40%。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日期初定2018年4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輔導員招聘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輔導員專業知識。筆試結束后,將在學校網站公布成績,并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分者一并入圍)。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的第二天,學校組織擬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見學校網站公告),具體內容:
1.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有效期內身份證;(2)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協議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3)《湖州師范學院2018年輔導員招聘報名表》;(4)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經歷證明材料,專職輔導員證明材料;(5)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6)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7)單位和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書(湖州市行政、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
2.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統一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認為不適宜從事學生工作的,取消面試資格。
3.對報考留學生輔導員崗位的資格復審人員再進行外語能力測試。外語能力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中,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學校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可以遞補人員進入心理測試及面試。
(五)面試
面試日期初定2018年4月下旬。
面試總分100分,在總成績中占60%。考查內容主要為職業能力測試,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形式,分為兩個環節:第一環節是談心談話情景再現(談心談話情景主要考察面試者對學生工作相關知識的運用能力以及溝通技巧,根據題目要求,以情景再現的方式開展談心談話);第二環節是現場回答問題。計分時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平均得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全部成績,并根據總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
(六)體檢、考察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行。
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不合格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人員,學校取消其聘用資格。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或因應聘材料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學校網站、湖州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束后擬聘用人員需要來學校參加30天的實習(可累計),實習成績將計入試用期考核。公示結束后2個月內不來校辦理聘用手續且無正當理由的視作自動放棄。學校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應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招聘信息發布平臺
1.湖州師范學院網站(http:// www.zjhu.edu.cn);
2.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湖州師范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學校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湖州師范學院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湖州師范學院人事處電話:0572-2321039。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六、咨詢
學工部:高老師(0572-2321558);
人事處:張老師(0572-2321039)。
湖州師范學院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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